四川:對因非婚同居等產生的青春損失費、分手費等不予支持
吳光于/新華網 ?2016-08-13 17:44 來自 法治中國 ?新華網成都8月13日消息,四川省南充市營山法院老林法庭庭長何禮東是一位長期扎根于基層農村的法官。過去,他在案件審理中總會遇到一些令人頭痛的要求。
“很多非婚同居的情侶,在感情破裂的時候,一方往往要向另一方索要‘青春損失費’‘分手費’,理由是事前有過約定。過去,由于對此類約定的合法性沒明確的界定,法院在作出不支持的判決后,需要花大量的時間向當事人進行解釋。”他說。
近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出臺的《關于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對此類案件作出了明確規定,對因非婚同居、不正當兩性關系等產生的“青春損失費”“分手費”“精神損失費”等有損公序良俗行為所形成的債務不予支持。
根據該意見,法院不予支持情形還包括因賭博、吸毒等違法行為形成的債務,因托人情、找關系等請托行為形成的債務,以及具有撫養、贍養義務關系的父母子女等直系親屬之間發生的有違家庭倫理道德和社會公序良俗所形成的債務等。
意見還對民間借貸的利率作出了明確規定,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的,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該部分利息的,或者要求將已支付的該部分利息沖抵尚未償還的本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隨著民間資本的迅速擴展,民間借貸新情況層出不窮,四川法院受理的民間借貸案件數量呈持續攀升趨勢,案件糾紛涉及人數眾多,社會關注度高,蘊含矛盾錯綜復雜,甚至引發群體惡性事件,同時在案件審理中法院遇到許多重大疑難問題亟須裁判尺度統一。
近期出臺的意見總結了民間借貸中較為突出的十五項內容,對民間借貸的主體認定、合同履行地確定、互聯網借貸平臺責任、逾期利息、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等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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